担保权益;担保物权(常见于美国商法语境):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(担保物)所享有的一种法律权利,用以保障债务履行;若债务人违约,债权人可依法对该财产主张优先受偿或处置。常见于抵押(mortgage)、质押(pledge)及《统一商法典》(UCC)第9编的动产担保交易中。该词在不同法域下对应制度不完全相同。
/sɪˈkjʊrəti ˈɪntrəst/
The bank took a security interest in her car.
银行对她的汽车设立了担保权益。
Upon default, the lender may enforce its security interest by repossessing and selling the collateral, subject to applicable notice requirements.
如果发生违约,贷款人可以在遵守相关通知要求的前提下,通过收回并出售担保物来执行其担保权益。
security 原义与“安全、保障”相关,在法律金融语境中引申为“担保、保证”;interest 在法律中常指“权益/利益(法律上的权利或主张)”。合起来 security interest 即“为了保障债务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权益”。该搭配在现代英美商法与金融文件中高度固定化,尤其与 collateral(担保物)、secured creditor(有担保债权人) 等概念成体系出现。